川文明委[2013]2号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文明委,省文明委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文明委主任王东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委部署要求,省文明委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现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将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作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省文明委将加强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5月14日